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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属于〈英国法律体系与免费帮助总览〉系列——该领域全部指南的总入口。

📌 Key Takeaways 核心要点

  • 苏格兰对”不服判决”有三扇门,走错门等于白费时间:判决是在你缺席(没回应、没出庭、根本不知情)时作出的 → 走撤销(Recall,表 13B);你参与了案件(回应了 / 出庭抗辩了)但认为法官法律上判错了 → 走上诉(Appeal,表 16A → Sheriff Appeal Court);判决本身没错、你只是付不起 → 走 Time to Pay,这根本不是上诉。
  • 能用撤销就必须用撤销,规则明文禁止改走上诉:《简易程序规则》第 13.5 条规定,缺席作出的决定能申请撤销的情形下不得上诉——这是最容易搞混、代价最大的一步。
  • 撤销(Recall):每案每方只能申请一次;针对法院驳回你的诉求(你缺席时被判败诉)须在驳回后 2 周内申请;针对对方缺席获胜的判决,可在该判决被完全执行(fully implemented)之前随时申请——但没有自动止付执行,行动要快;申请须在讨论会前至少 5 天把副本送达对方;官方指引未列明撤销申请本身的费用
  • 上诉(Appeal):须在判决表(Decision Form)发出后 4 周内递交表 16A;只能就法律问题(point of law)上诉,不能重新争论事实认定;费用为郡法院受理费 + Sheriff Appeal Court 后续费用两级收取(见第三节费用表,2026 年 4 月起数字);同一 4 周窗口期内执行同样暂停——判决摘录(extract decree)要等 4 周后才能领取。
  • 对撤销申请的拒绝,本身也可以上诉——2020 年代的苏格兰判例已确认,郡法官拒绝撤销构成一项”决定”,可就此向 Sheriff Appeal Court 上诉。
  • Sheriff Appeal Court 可以维持原判、改判或发回重审;对 SAC 判决再上诉到 Court of Session,须获 SAC 或(被拒后)Court of Session 的许可,且只在案件涉及“重要原则或实务问题”或有”其他充分理由”时才会批准(《2014 年法院改革(苏格兰)法》第 113 条)。
  • £5,000 以上的 Ordinary Cause 案件对应制度不同:缺席判决走 reponing note(OCR 第 8 章,而非 13B),对参与后的最终判决不服须在判决后 28 天内上诉——细节见姊妹篇 Ordinary Cause 指南
  • 上诉不是稳赢的第二次机会:成功率不高、时限极硬、输了可能还要多付一笔讼费——先找律师、Citizens Advice Scotland 或申请 SLAB 法援评估胜算,别意气用事。
  • 法域:本文只适用苏格兰简易程序(Simple Procedure)与普通程序(Ordinary Cause)下的撤销 / 上诉制度。英格兰与威尔士的对应制度完全不同(N244 撤销缺席判决、CPR Part 52 上诉),见《英格兰上诉完整指南》对照,以及《如何打民事官司(英格兰版)》

在苏格兰打官司,不管是当被告(respondent / defender)还是原告(claimant / pursuer),拿到一份不如意的判决(decision / decree)后,第一反应往往是”我要上诉”。但苏格兰的规则很明确:上诉只是三条路之一,而且往往不是对的那条。选错门不仅浪费时间和费用,规则甚至明文禁止你在能撤销的情况下改走上诉。

本文讲清苏格兰最容易搞混的三扇门——撤销(Recall,表 13B,简易程序 Simple Procedure)上诉(Appeal,表 16A → Sheriff Appeal Court)、以及根本不是上诉的 Time to Pay——外加 £5,000 以上 Ordinary Cause 案件对应的 reponing noteOC 上诉。这是本会英格兰版”如何打民事官司“系列中最受欢迎的一篇——三种易混淆补救措施对照——的苏格兰对应版,也是苏格兰系列总览 如何在苏格兰打民事官司 的一篇分篇指南。

⚠️ 声明:本文为一般性资料,不构成法律意见。撤销与上诉时限极硬、规则技术性强,选错门或错过时限的后果往往不可逆——请尽早咨询律师、Citizens Advice Scotland 或圆景基金会,重大案件务必寻求专业意见。

主要依据与机构:


一、先辨清:判决是怎么作出的——这决定你走哪扇门

苏格兰法律把”不服判决”精确地分流到不同程序,关键的第一问题只有一个:

这份判决,是在你”参与”了案件之后作出的,还是在你”缺席”(没回应 / 没出庭 / 根本不知情)时作出的?

你的情况该走哪扇门表格 / 程序
判决是在我缺席时作出的——我没回应表 4A、没出庭,或根本没收到 / 没看懂法院文件撤销 Recall表 13B(简易程序)——见第二节
参与了案件(回应了、出庭抗辩了),但认为法官在法律上判错了上诉 Appeal表 16A → Sheriff Appeal Court——见第三节
判决没有错,我只是暂时付不起,想申请分期或延期Time to Pay(不是上诉)见第四节
案件金额超过 £5,000(Ordinary Cause),情形对应上面两类reponing noteOC 上诉见第五节

这与本会英格兰版《不服法院判决 / 命令怎么上诉》里”上诉 vs 撤销(N244)vs 变更还款(N245)”三条门的逻辑完全一致——只是苏格兰的表格、时限、规则依据全部不同,千万不要把英格兰的经验直接套用过来。

为什么这一步至关重要:《简易程序规则》13.5 条明文规定,如果你的情形符合申请撤销的条件,你不能改走上诉;反过来,如果你参与了庭审、判决是在你在场的情况下作出的,撤销程序对你不适用,你唯一的路是上诉。走错门轻则被驳回申请、浪费宝贵的时限窗口,重则彻底失去补救机会。

二、撤销(Recall):判决在你缺席时作出的补救

2.1 什么时候能用撤销

依《简易程序规则》13.5 条,撤销只适用于两种缺席情形

  • 法官在你缺席时驳回了你的诉求(例如你是原告但没按时提交材料 / 没出庭,案件被 dismiss);
  • 法官在你缺席时对你作出了(对你不利的)决定——最常见的场景是:你是被告(respondent),没有在时限内提交表 4A、或没有出庭抗辩,法官因此缺席性质地判你败诉。

华人社区高频场景:文件寄到了旧地址(搬家没更新地址、房东没转交邮件);或收到了英文法院文件但看不懂内容 / 不知道要回应,任由回应截止日过去。这两种都是典型的”缺席”情形——撤销正是为这种情况设计的补救

2.2 一案一次 + 时限:别拖

情形申请撤销的时限
你的诉求在你缺席时被驳回(dismissed)驳回之日起 2 周内
对方在你缺席时获得对你不利的决定该决定被完全执行(fully implemented)之前随时可申请——但没有固定的天数,而是一场与执行进度的赛跑(见 2.5)

⚠️ 每个当事人在同一案件中只能申请撤销一次(13.5 条)。如果你的第一次撤销申请被拒绝或用掉了,没有第二次机会——所以第一次申请务必把理由和证据准备充分(例如:从未收到法院文件的证据、地址错误的证明、语言障碍的说明)。

2.3 怎么申请:表 13B 与 5 天送达要求

  1. 填写并递交表 13B(Application to Recall)给受理案件的郡法院。
  2. sheriff clerk 会先核实这是否是你在本案中第一次申请撤销。
  3. 如果是第一次,法院会发出标准命令(Standard Order SO13),安排一次讨论会(discussion in court),由郡法官决定是否撤销原决定。
  4. 关键纪律:申请人须在讨论会日期前至少 5 天,把表 13B 的副本(以及适用的回应表)送达对方。这是硬性程序要求,别拖到最后一刻。
  5. 官方指引与规则文本均未列明撤销申请本身需要缴纳的费用——与需要缴费的表 3A(起诉)、表 16A(上诉)不同;具体以受理法院当期收费公告为准。

2.4 讨论会上会发生什么

讨论会当天,郡法官会听取双方陈述,考虑是否撤销原决定。规则明确即使一方没有充分准备、或干脆缺席,法官仍可径行决定该申请——所以千万别把讨论会当成走过场,务必到场并带齐材料(收到文件的时间、地址证明、你原本想说的抗辩理由等)。

  • 若撤销获准:案件重新开始——法官会向双方发出下一步的具体命令(例如重新给出回应期限),案件按有抗辩案件的正常流程继续走。
  • 若撤销被拒绝:这不是终点。近年苏格兰判例确认,郡法官拒绝撤销的裁定,本身构成一项”决定”(decision),可以就此向 Sheriff Appeal Court 提起上诉——即使你无法再次申请撤销本身,你仍可能有路可走,具体取决于拒绝理由是否存在法律错误,建议尽快咨询专业意见。

2.5 对执行(diligence)的影响:没有自动止付,要抢时间

这是与下文 Ordinary Cause 的 reponing note 最大的制度差异之一:

  • 《简易程序规则》没有明文规定申请撤销会自动停止对方已经开始的执行(diligence,如银行冻结、工资扣押)。撤销的时限本身就是”决定被完全执行之前”——换句话说,执行进度本身就是你的倒计时:对方一旦拿到判决摘录、委托 sheriff officer 送达付款催令,甚至已经完成银行冻结扣款,你的撤销窗口可能已经同时收窄甚至关闭
  • 相比之下,普通程序(Ordinary Cause)的 reponing note 一经依规送达明文”具有中止执行(sist diligence)的效力”——两者的执行后果并不相同,别把两套规则混着理解(详见第五节)。
  • 实务提示:一旦收到法院寄来的判决表(Decision Form)、或对方委托 sheriff officer 送达的付款催令(charge for payment),如果你认为自己是”缺席被判”,立刻申请撤销,不要等——迟一天,对方的执行程序可能就多推进一步。

2.6 撤销申请附函模板

以下是随表 13B 一并寄出、向法院说明背景的附函骨架(英文正文 + 中文提示,寄出前删除中文部分):

[你的姓名 Your name]
[你的地址 Your address]
[日期 Date]

The Sheriff Clerk
[法院名称,例如 Glasgow] Sheriff Court
[法院地址 Court address]

Dear Sheriff Clerk,

RE: Application to Recall — Form 13B — Case Reference [案号] — [你的姓名] v [对方姓名]

Please find enclosed my completed Form 13B, Application to Recall the
decision made in this case on [判决日期].

I was not able to respond to / attend the hearing in this case because
[简述缺席原因,例如 the papers were sent to my previous address and I only
became aware of the decision on [日期] when [说明如何得知,例如 I received
a charge for payment from a sheriff officer]].

[如你是首次申请撤销,加一句] This is my first Application to Recall in
this case.

I would be grateful if the court could arrange the discussion as soon as
possible, given the ongoing enforcement steps against me. I confirm I
will send a copy of this Application to Recall to the other party at
least 5 days before the date of the discussion, as required by rule 13.6.

[如需传译加一句] I would be grateful for a Mandarin interpreter at the
discussion.

Yours faithfully,
[签名 Signature]
[你的姓名 Your name]
[电话与电邮 Phone and email]

发出前删除中文提示

三、上诉(Appeal):参与后判决、你认为法律判错了

3.1 什么是”法律问题(point of law)”——不是重新吵一遍事实

苏格兰的简易程序上诉,和英格兰 EAT / CPR 上诉的核心逻辑一样:上诉不是让你把案子再讲一遍。Sheriff Appeal Court 只审”法律问题”,一般不会因为你”不服气””觉得法官不信我””认为判得太重”就介入。常见能构成”法律问题”的情形包括:

  • 法官用错了法律测试 / 引用了错误的法条或规则
  • 法官对证据的采纳方式违反了法律规则(例如依据了根本没有被采纳为证据的材料);
  • 没有任何证据能支持法官作出的关键事实认定(这本身在法律上属于可上诉的错误,而非”重新称量证据”);
  • 程序严重不公——例如你没有获得合理机会陈述、被拒绝提出关键证据;
  • 法官行使裁量权明显不合理

不属于“法律问题”、一般不能上诉的情形:法官更相信对方证人而不是你(纯粹的证据采信)、你觉得赔偿金额”太少/太多”但法官已在合理范围内裁量、你事后想到了新的说法。

3.2 4 周时限与表 16A

  • 时限:判决表(Decision Form)由 sheriff clerk 发给胜诉方之日起 4 周内,必须递交表 16A(Appeal Form)——错过即定局,规则没有像英格兰 CPR 那样常规化的”延期申请”机制,逾期上诉极难成立。
  • 表 16A 须清楚列明你要 Sheriff Appeal Court 回答的法律争点——不是叙述案情,而是指错:法官在哪条法律 / 哪项规则的适用上出了错。
  • 递交后须把副本送达对方。

3.3 流程:郡法官起草 Appeal Report(表 16B)

苏格兰简易程序上诉有一个英格兰没有的独特环节——由原审郡法官本人先起草一份 Appeal Report

  1. 你递交表 16A 后,原审郡法官在 4 周内起草一份草拟 Appeal Report(表 16B),写明其决定的事实与法律依据,发给双方。
  2. 收到草拟报告后2 周内,你可以提交一份补充说明:列出你还想让 Sheriff Appeal Court 回答的其他法律争点,以及你对报告中哪些事实认定有异议
  3. 郡法官可能安排一次讨论会进一步核对,然后定稿并签署 Appeal Report。
  4. 最终版 Appeal Report 连同全部材料一并发给 Sheriff Appeal Court,进入实质审理阶段。

3.4 费用:两级收费(2026 年 4 月起)

苏格兰简易程序上诉的费用分郡法院阶段Sheriff Appeal Court 阶段两段收取:

阶段项目费用(2026 年 4 月起)
郡法院(递交表 16A 时)标注上诉(marking of an appeal)——《The Sheriff Court Fees Order 2026》(SSI 2026/74)£74
Sheriff Appeal Court正式受理上诉(lodging the appeal)£143
Sheriff Appeal Court排期开庭(fixing a hearing date)£69
Sheriff Appeal Court开庭费——单一法官(per day or part thereof)£292
Sheriff Appeal Court开庭费——三人合议庭(per day or part thereof)£727

费用豁免:符合条件者可申请豁免,具体条件与流程以受理法院及 Sheriff Appeal Court 当期公告为准;上述数字均以 scotcourts.gov.uk 与 legislation.gov.uk 当期版本为准,会定期调整。

3.5 执行会怎样:4 周窗口与判决摘录

Simple Procedure 起诉指南 中说明的一致:判决表发出后须等 4 周,胜诉方才能领取判决摘录(extract decree)并据此启动执行(diligence)。如果你在这 4 周窗口期内递交了表 16A,执行会被暂停——对方不能在上诉悬而未决时启动执行。这与撤销(Recall)没有自动止付执行的情况不同:上诉窗口期本身就自带”缓冲期”的效果,但前提是你必须在 4 周内递交上诉,一旦 4 周过去、对方已领到判决摘录并开始执行,情况就复杂得多。判决执行的完整机制(付款催令、银行冻结扣款、工资扣押)见《苏格兰判决执行(diligence)指南》《苏格兰银行冻结(Bank Arrestment)指南》

3.6 Sheriff Appeal Court 能做什么

结果含义
维持原判驳回上诉,原判决表保持不变——你通常还要承担相应讼费
改判修改或撤销原判决表,直接发出新的判决表(Decision Form)
发回重审把案件(或某个争点)发回原郡法院重新处理

Sheriff Appeal Court 可以当庭作出决定,也可能保留裁决(最长约 4 周)后另行发出。

3.7 再上诉到 Court of Session:需要许可 + “重要原则”测试

对 Sheriff Appeal Court 的判决仍不服,理论上可以再上诉到最高一级民事法院 Court of Session,但门槛高得多。依《2014 年法院改革(苏格兰)法》第 113 条

  • 必须先获得 Sheriff Appeal Court 本身的许可(permission)
  • 如果 SAC 拒绝许可,可转而向 Court of Session 本身申请许可;
  • 无论哪一级批准,测试标准都是——该上诉须涉及“重要的原则或实务问题(an important point of principle or practice)”,或存在“其他充分理由(some other compelling reason)”让 Court of Session 受理。

这不是普通上诉的”胜诉前景”测试,而是明显更严格的门槛——绝大多数简易程序案件(金额本就 £5,000 以下)很难达到这个”重要原则”标准,实务中走到这一步的极少。

四、判决没错、只是付不起:Time to Pay 根本不是上诉

如果你不否认判决本身(对方确实赢了、金额也没算错),只是目前拿不出这笔钱,这完全是另一回事——既不是撤销,也不是上诉,而是申请 Time to Pay Order(分期 / 延期付款)。硬要用撤销或上诉的程序去处理”付不起”的问题,注定会失败,还可能被认定滥用程序而影响讼费待遇。详细申请方式、DAS 债务安排计划、执行豁免保护,见 《在苏格兰欠钱付不起:Time to Pay 分期与债务保护指南》

五、£5,000 以上的 Ordinary Cause:对应但不同的两条路

案件金额超过简易程序 £5,000 上限、走普通程序(Ordinary Cause)的,”不服判决”同样分两种情形,但用的是不同的规则和表格——详细流程见姊妹篇《Ordinary Cause 普通程序指南》,本文只作要点导航。

5.1 缺席判决:reponing note(OCR 第 8 章)

Ordinary Cause 没有表 13B 那样的”撤销”程序,对应的是《郡法院普通程序规则》第 8 章规定的 reponing note

  • 适用于被告(defender)缺席、法院作出”缺席判决”(decree in absence)的情形(部分家事案件除外);
  • 须在决定被完全执行(implement)之前,向 sheriff clerk 提交 reponing note,写明你的抗辩内容并解释未出庭的原因
  • 须将副本送达原告(pursuer)
  • 法官可将决定在未执行的范围内撤销(recall),并可就讼费另作安排;案件此后按你已提交”抗辩意向通知”的正常流程继续;
  • 关键差异:reponing note 一经依规定送达,即具有”中止执行(sist diligence)”的法律效力——这与简易程序撤销”没有自动止付”的情况明显不同,是本文最值得记住的一条对比。
  • 别拖:规则要求在决定完全执行前提交;一旦对方的执行程序走完(例如已完成扣押 / 破产程序中的关键步骤),reponing note 就来不及了。这类案件金额较大、程序更正式,强烈建议尽早咨询律师

5.2 参与后判决:OC 上诉到 Sheriff Appeal Court

对普通程序中经审理作出的最终判决(final decree)不服:

  • 须以上诉笔记(note of appeal)的形式,在最终判决之日起 28 天内提交(Sheriff Appeal Court Rules,r.6.3(1)——与简易程序的 4 周实质相同);
  • 针对最终判决的上诉一般无须先获许可;但针对案件审理过程中的非终局裁定(interlocutory decision),通常须先取得郡法官的上诉许可(leave to appeal)才能上诉;
  • 上诉去向同样是 Sheriff Appeal Court(2015 年后普通程序上诉已并入 SAC 体系,不再由 Sheriff Principal 单独审理)。

5.3 一张表看清两套体系的关键差异

项目简易程序(Simple Procedure,≤£5,000)普通程序(Ordinary Cause,超过£5,000)
缺席判决补救撤销(表 13B)reponing note(OCR 第 8 章)
撤销 / reponing 是否自动止付执行——与执行进度赛跑——依规送达即中止执行(sist diligence)
每案可申请次数每方限一次规则未设”一次性”限制,但须在执行完成前提出
参与后判决的上诉时限4 周(判决表发出起算)28 天(最终判决之日起算,SAC Rules r.6.3(1))
上诉是否需要许可就法律问题上诉,规则未设独立许可关卡最终判决一般无须许可;非终局裁定通常须先获许可
上诉去向Sheriff Appeal CourtSheriff Appeal Court

六、决策表:我的情况走哪扇门

常见情形走哪扇门要点
房东申请驱逐令 / 对方起诉,但文件寄到旧地址,我根本不知道有官司撤销 Recall表 13B;驳回类 2 周内,其余情形在执行完成前均可申请,但越快越好
我收到了法院文件但看不懂英文,没按时回应,被缺席判败诉撤销 Recall同上;申请时说明语言障碍并可申请传译
我出庭抗辩了,法官听完双方陈述后判我败诉,我认为法官引用错了法条 / 认定的事实完全没有证据支持上诉 Appeal表 16A,4 周内;须指明具体”法律问题”
我出庭了,法官更相信对方证人,我不服气都不行纯粹的证据采信通常不构成可上诉的”法律问题”
判决没有错,我只是这个月手头紧,付不出Time to Pay不是上诉,见第四节
我申请了撤销,郡法官拒绝了可能仍可上诉拒绝撤销本身构成”决定”,视理由可上诉到 Sheriff Appeal Court
案件金额 £8,000(Ordinary Cause),我缺席被判reponing noteOCR 第 8 章,非表 13B;一经送达可中止执行
案件金额 £8,000,我出庭抗辩后败诉,想上诉最终判决OC 上诉最终判决之日起 28 天内
我想就案件审理过程中的某个中途裁定(非最终判决)上诉先申请许可Ordinary Cause 的非终局裁定通常须先获郡法官许可才能上诉

告错门的代价:撤销申请每方限一次——如果你本该走上诉却申请了撤销(或反之),不仅可能被驳回,还可能白白用掉唯一一次撤销机会,或者错过 4 周 / 28 天 / 2 周的硬时限。拿不准先对照上表,再联系法院书记处或专业人士确认

七、现实预期:上诉不容易,先找专业意见

在动手之前,务必对上诉有实际的预期:

  • 上诉成功率并不高:Sheriff Appeal Court 只审”法律问题”,绝大多数案件的原审判决在证据支持范围内、法律适用也没有明显错误——”我不服气”不等于”法官错了”。
  • 时限极硬:4 周(简易程序)、28 天(Ordinary Cause 最终判决)都是从判决 / 决定发出之日起算,规则没有英格兰式常规化的”逾期延期”安全网——一旦错过,基本没有回旋余地。
  • 输了上诉可能要多付一笔讼费:Sheriff Appeal Court 与原审一样可以判讼费,如果你的上诉被驳回,通常还要承担对方在上诉阶段产生的合理费用——这笔钱要计算在你的成本考量里。
  • 先争取专业意见: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可申请 SLAB 苏格兰法律援助(Legal Aid)——法援可能覆盖上诉阶段的建议与代理,申请条件与流程见 《苏格兰法律援助与费用减免指南》。即使不申请法援,先找一位苏格兰执业律师做一次简短的可行性评估(很多律师提供低价或免费的初步咨询),往往比自行递交一份注定失败的表 16A 更划算。
  • 别把撤销当成”缓兵之计”乱用:撤销每方限一次,如果你的情形其实不符合撤销条件(例如你实际上有参与庭审),滥用申请只会浪费这唯一的一次机会。

圆景基金会服务

圆景基金会(Circle Vision Foundation)为在英华人社区提供公益法律信息与转介支持。如你在苏格兰收到不利判决,不确定该走撤销还是上诉、需要中文协助梳理表 13B / 16A 或对接苏格兰执业律师,欢迎联系:

  • 📧 [email protected]
  • 📍 5th Floor, 167-169 Great Portland Street, London, W1W 5PF
  • 注册慈善机构编号 1209727(英格兰与威尔士)

相关文章:

📌 法域 / 数据版本说明:本文只适用于苏格兰简易程序(Simple Procedure)与普通程序(Ordinary Cause)下的撤销、上诉制度。英格兰与威尔士的对应制度(N244 撤销缺席判决、N245 变更还款、CPR Part 52 上诉)规则、表格、时限完全不同,见上方对照文章。文中费用为 2026 年 4 月起生效的《The Sheriff Court Fees Order 2026》与 Sheriff Appeal Court 民事费用表数字;撤销 / 上诉规则依《简易程序规则》第 13、16 部及《郡法院普通程序规则》第 8、31 章;Court of Session 许可测试依《2014 年法院改革(苏格兰)法》第 113 条——均以 scotcourts.gov.uk 与 legislation.gov.uk 当期版本为准。

版本与责任:本文由圆景基金会编写,仅供一般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主要事实与数字已对照 scotcourts.gov.uk、legislation.gov.uk、Scottish Civil Justice Council 相关文件核对,本文最后核对日期:2026-07-12。发现规则过时或事实错误?请邮件 [email protected],我们将在 14 天内核实并修订。

常见问题(FAQ)

Q1. 我收到了对我不利的判决,该申请撤销还是上诉?

关键看这份判决是怎么作出的。如果是在你缺席(没回应、没出庭、根本不知情)时作出的,走撤销(Recall,表 13B);如果你参与了案件(回应了、出庭抗辩了),只是认为法官法律上判错了,才走上诉(表 16A)。规则明文规定:能申请撤销的情形下不能改走上诉。

Q2. 撤销(Recall)能申请几次?有时限吗?

每方每案只能申请一次。如果法院在你缺席时驳回了你的诉求,须在驳回后2 周内申请;如果是对方缺席获得对你不利的判决,你可以在该判决被完全执行之前随时申请——但没有自动止付执行,一旦对方的执行程序走完,撤销窗口也就关闭了,务必尽快行动。

Q3. 申请撤销会自动停止对方的执行(银行冻结、工资扣押)吗?

不会自动停止。苏格兰简易程序的撤销规则没有像普通程序(Ordinary Cause)的 reponing note 那样明文规定”自动中止执行”——撤销的时限本身就是”执行完成之前”,这意味着你其实是在和对方的执行进度赛跑。一旦收到判决表或付款催令,应立即申请撤销,不要拖延。

Q4. 上诉的时限是多久?用什么表格?

简易程序上诉须在判决表(Decision Form)发出后 4 周内递交表 16A(Appeal Form),并送达对方。这个时限没有英格兰式的常规延期机制,逾期后极难补救,务必踩点前递交。

Q5. 上诉能重新argue事实、提交新证据吗?

一般不能。Sheriff Appeal Court 只审法律问题——例如法官用错了法律测试、依据了没有证据支持的事实认定、或存在严重程序不公。单纯”我不服气””法官更相信对方”通常不构成可上诉的法律问题,也不是重新审理事实的机会。

Q6. 上诉要花多少钱?

费用分两级收取:递交表 16A 时向郡法院缴纳£74(2026 年 4 月起《The Sheriff Court Fees Order 2026》数字);上诉进入 Sheriff Appeal Court 后另需缴纳£143受理费,排期开庭另加£69,开庭费按单一法官每天£292或三人合议庭每天£727计。以 scotcourts.gov.uk 当期费用表为准。

Q7. 案件金额超过 £5,000(Ordinary Cause),规则一样吗?

不一样。Ordinary Cause 没有表 13B 撤销程序,缺席判决对应的是《郡法院普通程序规则》第 8 章的 reponing note(一经依规送达即中止执行,与简易程序的撤销不同);对参与后的最终判决不服,须在判决之日起14 天内上诉,且非终局裁定通常还须先获郡法官的上诉许可。详见姊妹篇 Ordinary Cause 指南。

Q8. 撤销申请被拒绝了,还有别的路吗?上诉能一路打到底吗?

拒绝撤销申请本身也构成一项”决定”,视理由不同,你可能仍可就该拒绝向 Sheriff Appeal Court 上诉——建议尽快咨询专业意见判断是否可行。至于上诉的上限:对 Sheriff Appeal Court 判决再上诉到 Court of Session,须先获 SAC(或被拒后 Court of Session)的许可,且只有案件涉及”重要原则或实务问题”或有其他充分理由时才会批准——门槛明显更高,绝大多数案件走不到这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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