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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属于〈英国法律体系与免费帮助总览〉系列——该领域全部指南的总入口。
📌 Key Takeaways 核心要点
- Polkey 折减(Polkey reduction)是什么:劳动法庭(ET)认定解雇不公平后,在计算补偿裁定(compensatory award)时,会问:”如果雇主当初走了公平程序,这名雇员会不会仍然被解雇?会的话,在什么时候、有多大可能?”——据此按百分比或时间段扣减赔偿。
- 来源:Polkey v A E Dayton Services Ltd [1987] UKHL 8, [1988] AC 344。上议院一方面推翻了”程序瑕疵无关紧要”的旧规则(程序不公本身即可使解雇不公平);另一方面确认,”会不会仍被解雇”的问题放到赔偿阶段处理。法定依据是 ERA 1996 s.123(1):”公正合理(just and equitable)“的补偿。
- 只扣补偿裁定,不扣基本裁定:基本裁定(basic award)按年龄、工龄和周薪(上限 £751,2026-04-06 起)计算,Polkey 不适用;基本裁定只能因解雇前的行为(s.122(2))等法定理由扣减。
- 两种形式:①百分比——如”有 50% 机会仍会被公平解雇”,补偿打五折;②时间段——如”走完公平程序还需 4 周”或”6 个月后本来也会被裁”,只赔到那个时间点(Gover v Propertycare [2006] EWCA Civ 286;O’Donoghue v Redcar [2001] IRLR 615)。最高可至 100%,即补偿裁定为零。
- 不确定≠不评估:上诉法院在 Scope v Thornett [2006] EWCA Civ 1600 中指出,预测本身就带有推测成分,ET 不能因为难以判断就拒绝评估;但若证据太少、无法可靠重构”本应发生的情形”,ET 也可拒绝折减(King v Eaton (No 2) [1998] IRLR 686)。
- 举证:主张折减的雇主应提出证据。雇主若拿不出可信证据,或其假设与自己的证词自相矛盾,法庭可以拒绝折减(Strand Transport v Whitworth [2009] EWCA Civ 858)。
- 与”共同过错”不同,两者可叠加:Polkey 问的是”本来会怎样“;共同过错(contributory fault,s.123(6))问的是”雇员自己有没有责任“。法定计算顺序:先 Polkey,再 ACAS 守则上调 / 下调(最多 25%),再扣共同过错,最后适用上限(s.124A)。
- 2027 年起更重要:Employment Rights Act 2025 将于 2027 年 1 月 1 日起(EDT 在该日或之后)取消补偿裁定上限(现为 £123,543 或 52 周税前工资取低者)——赔偿越高,Polkey 折减的金额影响越大。
- 法域:英格兰、威尔士与苏格兰(ERA 1996 与 ET 程序相同);北爱尔兰另有立法。对照 《英国不公平解雇完整指南》。
很多雇员赢了不公平解雇官司,却发现赔偿比预期少了一大截——判决书里写着:”本庭认为,即使雇主遵循了公平程序,申索人仍有 50% 的可能被解雇,因此补偿裁定扣减 50%。” 这就是 Polkey 折减。
它是英国不公平解雇赔偿中金额影响最大、也最容易被忽视的一环。雇主律师几乎一定会主张;而没有律师的雇员常常直到判决才第一次听说。本文讲清:Polkey 折减的来源与法律依据、什么情况下会被折减、百分比与时间段两种算法、它与共同过错和 ACAS 上调的计算顺序、关键判例,以及雇员如何在证据和陈词中反驳,附完整计算示例与书面陈词模板。
⚠️ 声明:本文为一般性资料,不构成法律意见。赔偿计算高度依赖个案事实,请尽早咨询就业律师、ACAS、Citizens Advice 或圆景基金会。
主要依据与机构:
- Employment Rights Act 1996——s.122(基本裁定的扣减)、s.123(补偿裁定:公正合理原则、减损义务、共同过错)、s.124(上限)、s.124A(ACAS 调整的适用顺序)
- TULRCA 1992 s.207A——无理不遵守 ACAS 纪律与申诉守则,赔偿最多上调或下调 25%
- Employment Rights (Increase of Limits) Order 2026(SI 2026/310)——2026-04-06 起补偿上限 £123,543、周薪上限 £751
- Employment Rights Act 2025 (Commencement No. 4) Regulations 2026(SI 2026/559)——EDT 在 2027-01-01 或之后的,取消补偿上限、资格期缩短为 6 个月
- 判例:Polkey v A E Dayton Services Ltd [1987] UKHL 8;Gover v Propertycare Ltd [2006] EWCA Civ 286;Scope v Thornett [2006] EWCA Civ 1600;Lambe v 186K Ltd [2004] EWCA Civ 1045;Strand Transport Services Ltd v Whitworth [2009] EWCA Civ 858
一、Polkey 折减从哪里来
1.1 Polkey 案本身
Polkey 是一宗裁员案:雇主没有任何事先协商就把 Polkey 先生叫进办公室,当场宣布裁员。当时的主流规则(British Labour Pump v Byrne 原则)认为:如果即使协商了结果也一样,那么解雇就不算不公平。
上议院推翻了这一规则,把问题分成两个阶段:
| 阶段 | 问题 | Polkey 之后的答案 |
| 责任(liability) | 解雇公平吗?(s.98(4)) | 看雇主当时实际的做法是否合理;”反正结果一样”不能把程序不公的解雇变成公平解雇(除非雇主当时就能合理判断程序完全徒劳) |
| 赔偿(remedy) | 赔多少?(s.123(1)) | “会不会仍被解雇”在这里考虑——不必全有或全无,可按”仍会失去工作的机会”按比例扣减 |
Lord Bridge 在判决中认可了 Browne-Wilkinson J 在 Sillifant 案中的说法:如对雇员是否仍会被解雇存有疑问,可以按”雇员仍会失去工作的机会”对应的百分比降低正常赔偿。他还指出,如果认定采取适当步骤也不会改变结果,雇员虽被不公平解雇,可能拿不到补偿裁定(裁员案中则可能只拿到裁员金)。
1.2 一段插曲:s.98A(2)(2004–2009)
Employment Act 2002 曾在 ERA 1996 中加入 s.98A(2),在程序瑕疵”不会改变结果”时直接判定解雇公平,实际上部分恢复了旧规则。该条已由 Employment Act 2008 于 2009 年 4 月 6 日废除,此后回到纯粹的 Polkey 路径。网上一些旧资料仍引用 s.98A,请注意。
1.3 为什么说它是”普遍原则”
上诉法院在 Gover v Propertycare [2006] EWCA Civ 286 中指出(Buxton LJ),Polkey 并不局限于其案情,而是 s.123(1)”公正合理”原则的一般适用——所有这类扣减都源于该条:”补偿应为法庭在所有情况下认为公正合理的数额,并考虑雇员因解雇所受、可归咎于雇主行为的损失。”
二、什么情况下会被 Polkey 折减
2.1 最常见的场景
| 场景 | 典型不公之处 | 常见 Polkey 结果 |
| 裁员未协商 | 没有个人协商、没有考虑替代岗位、选拔池划定不当 | 赔到”公平协商本需的期间”(数周);或按”协商后仍会被选中”的机会打折 |
| 行为类解雇、程序有缺陷 | 没有书面告知指控、没给申辩机会、没有上诉 | 证据越充分(如监控录像、自认),折减比例越高,严重时可达 100% |
| 能力 / 病假解雇 | 未获取最新医疗意见、未考虑调整 | 按”获取意见后仍会解雇”的机会,或”再过几个月仍会解雇”的时间点 |
| 雇佣本来就会结束 | 项目或资金即将结束、业务本就要关闭 | 只赔到雇佣本应结束的时间(O’Donoghue 型”期间”认定) |
| 劳动关系本就难以为继 | 同事关系破裂、安排不稳定 | ET 预测该安排还能持续多久(Thornett 案的”约 6 个月”认定) |
2.2 什么情况下折减会被拒绝或很低
- 不公之处属于”实质性”问题:如果解雇从根本上缺乏公平理由(例如解雇理由本身不成立,或裁员选拔标准本身不公),ET 可能认为无法可靠重构”如果公平会怎样”。苏格兰最高民事法院在 King v Eaton (No 2) [1998] IRLR 686 中指出,程序瑕疵与实质不公的区分虽非决定性,但越接近实质问题,越难进行”重构从未发生的世界”的推测。
- 雇主没有可信证据:Strand Transport v Whitworth [2009] EWCA Civ 858 中,雇主主张”反正会因裁员被公平解雇”,但其说法在庭审中被否定,证人甚至没被问过”如果走了公平程序会怎样”。上诉法院维持拒绝折减,并指出雇主的假设与其自己关于当时想法的证据直接矛盾。
- 评估的是”这个雇主”会怎么做:Polkey 问的是实际雇主如果公平行事会怎么做,而不是”某个假想的合理雇主”。雇员可以用该雇主过往对类似情况的宽松处理(例如同类违纪只给警告)来论证”本不会被解雇”。
📌 划重点:Polkey 不是”雇主犯了程序错误所以雇员少拿钱”的自动折扣,而是一项基于证据的预测。证据空白对主张折减的一方(通常是雇主)不利。
三、怎么算——百分比与时间段
3.1 两种形式(可以结合)
| 形式 | 含义 | 例子 |
| 百分比(percentage) | 按”走了公平程序仍会被解雇”的机会扣减 | “有 60% 机会仍会被解雇” → 补偿裁定扣 60% |
| 时间段(time-limited) | 认定雇员在某个时间点仍会被公平解雇,只赔到那时 | “公平协商需 4 周” → 只赔 4 周工资损失 |
| 组合 | 某个时间点之前全额,之后按机会扣减 | “3 个月内不会被解雇;3 个月后有 50% 机会” → 前 3 个月全赔,其后损失打五折 |
上诉法院在 Gover 案中维持了只赔 4 个月(公平协商新雇佣条款所需期间)的认定;Thornett 案中则明确,ET 可按证据评估未来某个期间,也可在必要时采用百分比,并不存在”6 个月起算”之类的固定起点。
3.2 计算顺序(顺序不同,结果不同)
| 步骤 | 内容 | 依据 |
| ① | 计算实际损失:工资与福利损失、求职费用、法定权利损失等(扣除新工作收入等减损所得;雇员须合理减损) | s.123(1)–(4) |
| ② | 扣除雇主已支付的款项(如通知期代通知金) | s.123(1) |
| ③ | Polkey 折减(百分比或时间段) | s.123(1) |
| ④ | ACAS 守则调整:雇主无理不遵守 → 上调最多 25%;雇员无理不遵守 → 下调最多 25% | TULRCA s.207A;ERA s.124A |
| ⑤ | 未提供书面雇佣条款的额外赔偿(如适用) | EA 2002 s.38;ERA s.124A |
| ⑥ | 共同过错扣减 | s.123(6) |
| ⑦ | 适用法定上限(EDT 在 2027-01-01 前:£123,543 或 52 周税前工资取低者) | s.124 |
📌 s.124A 明确规定,ACAS 调整与 s.38 调整须在 s.123(6) 共同过错扣减之前进行。实务中 Polkey 作为评估损失的一部分先行。上限在最后适用——所以折减后的数额低于上限时,上限不起作用。
3.3 完整计算示例(示意,仅供说明)
李女士 38 岁,工作 6 年,税前周薪 £800、税后周薪 £600。她因”泄露客户资料”被即时解雇,雇主没有召开纪律听证、也没有给上诉机会。ET 认定解雇不公平,同时认为:
- 她失业 30 周后找到同薪工作;
- 即便走了公平程序,她仍有 40% 的可能被公平解雇(Polkey 40%);
- 雇主完全无视 ACAS 守则,上调 15%;
- 她确实违反了保密规定,对解雇有一定责任,共同过错 20%(基本裁定同样因解雇前的行为扣 20%)。
| 项目 | 计算 | 金额 |
| 工资损失 | 30 周 × £600(税后) | £18,000 |
| 法定权利损失(示意) | ET 常判数百英镑 | £500 |
| 小计 | £18,500 | |
| Polkey 40% | £18,500 × 60% | £11,100 |
| ACAS 上调 15% | £11,100 × 115% | £12,765 |
| 共同过错 20% | £12,765 × 80% | £10,212 |
| 上限检查 | 52 × £800 = £41,600,未触及 | 补偿裁定 £10,212 |
| 基本裁定 | 6 年 × 1 周 × £751(周薪上限)= £4,506;按 s.122(2) 扣 20%(Polkey 不适用) | £3,604.80 |
💡 对比:如果没有 Polkey 折减,补偿裁定约为 £17,020——Polkey 在这个例子里减少了约 £6,800。
四、Polkey 与共同过错——别混为一谈
| 对比 | Polkey 折减 | 共同过错(contributory fault) |
| 问的问题 | 如果雇主公平行事,本来会怎样? | 雇员自己有没有应受责备的行为导致或促成了解雇? |
| 法律依据 | s.123(1)(公正合理) | 补偿:s.123(6);基本:s.122(2) |
| 是否要求雇员有过错 | 不要求——裁员、病假案也可折减 | 要求——须有应受责备(culpable or blameworthy)的行为 |
| 影响基本裁定吗 | 不影响 | 可以(s.122(2),看解雇前的行为) |
| 典型证据 | 裁员计划、业务数据、该雇主以往处分记录 | 雇员自己的行为:违纪事实、警告记录 |
两者可以同时适用,但 ET 应避免对同一件事重复惩罚。上诉法院在 Rao v Civil Aviation Authority [1994] ICR 495 中认可,ET 在确定共同过错比例时,可以考虑已作出的 Polkey 折减,使总体结果仍然公正合理。雇员在陈词中可以明确提出这一点。
五、关键判例速查
| 判例 | 要点 | 对雇员的用处 |
| Polkey v A E Dayton Services Ltd [1987] UKHL 8 | 程序不公可使解雇不公平;”会不会仍被解雇”放到赔偿阶段,可按机会百分比扣减 | 先确立”不公平”——赔偿问题不影响胜诉本身 |
| Gover v Propertycare Ltd [2006] EWCA Civ 286 | Polkey 是 s.123(1) 的一般适用,不限于其案情;维持只赔 4 个月(协商期间) | 雇主常引用;雇员应质疑”协商期间”的长度与协商后的结果 |
| Scope v Thornett [2006] EWCA Civ 1600 | 需要推测不是拒绝评估的理由;有证据表明雇佣可能不会持续的,必须考虑;可用期间或百分比 | 反过来:证据极少时,可按”雇佣本会无限期持续”处理 |
| Lambe v 186K Ltd [2004] EWCA Civ 1045 | 上诉法院讨论裁员协商不当时的 Polkey 评估,援引 King v Eaton (No 2) | 重构须有可靠的事实起点 |
| King v Eaton Ltd (No 2) [1998] IRLR 686(Court of Session) | 越接近实质不公,越难”重构从未发生的世界” | 论证”不公太根本,无法推测” |
| O’Donoghue v Redcar & Cleveland BC [2001] IRLR 615 | 维持”雇佣本不会超过 EDT 后 6 个月”的认定 | 雇主可能据此主张”期间”型折减 |
| Strand Transport v Whitworth [2009] EWCA Civ 858 | 雇主缺乏可信证据、且假设与其自身证据矛盾,拒绝折减并无不当 | 质询雇主证人:”如果公平程序,你会怎么做?” |
| Rao v Civil Aviation Authority [1994] ICR 495 | 确定共同过错时可考虑 Polkey 折减,避免重复扣减 | 请求 ET 审视总扣减是否公正 |
六、雇员如何应对雇主的 Polkey 主张
6.1 证据准备
- 要求披露:纪律 / 裁员相关的会议记录、内部邮件、选拔评分、业务数据;必要时用数据查阅请求(SAR)获取与你有关的记录。
- 找”同案不同罚”:该雇主以往对类似违纪只给警告的例子,说明这个雇主公平行事时不会解雇你。
- 准备你的版本:如果当时给了你申辩机会,你会说什么、提交什么证据(例如医疗证明、客户确认、监控时间线)——这是反驳”结果一样”的核心。
- 在证人陈述中写明:程序缺失让你失去了什么,而不只是说”程序不公”——按 ET 案件管理命令的要求按时交换证人陈述。
6.2 庭上与书面陈词要点
- 强调举证在雇主:主张折减的一方须提出可信证据;证据空白对其不利。
- 盘问雇主证人:”如果当时开了听证、听了我的解释,你会怎么决定?”——答案模糊或与其其他证词矛盾,即可援引 Strand Transport。
- 如不公涉及实质(理由本身、选拔标准),援引 King v Eaton (No 2),主张无法可靠推测。
- 如果 ET 同时考虑共同过错,援引 Rao,请求避免重复扣减。
- 要求 ET 在判决中说明 Polkey 百分比或期间的理由——说理不足可能构成向 EAT 上诉的法律问题(见《EAT 上诉指南》)。
6.3 书面陈词模板(回应 Polkey 主张)
CLAIMANT'S SUBMISSIONS ON REMEDY - POLKEY
Case Number: [案号]
[Claimant 申索人姓名] v [Respondent 被告名称]
1. The Respondent seeks a reduction to the compensatory award on the basis
that the Claimant would have been dismissed in any event had a fair
procedure been followed (Polkey v A E Dayton Services Ltd [1988] AC 344).
The Claimant resists any reduction.
2. The burden is on the Respondent to put forward credible evidence of what
it would have done had it acted fairly. [指出雇主证人未就此作证,或其说法与
其他证据矛盾的具体段落 - cite paragraphs of witness statements / cross-
examination]. See Strand Transport Services Ltd v Whitworth [2009] EWCA
Civ 858.
3. Had a fair procedure been followed, the Claimant would have [说明你会提出的
解释与证据 - e.g. produced the medical evidence at pages X-Y of the bundle /
explained that the disclosure was authorised by the manager].
4. The Respondent has previously dealt with comparable conduct by
[a written warning 以往同类处理] (bundle pages [页码]). The question is
what this Respondent would have done, and the evidence shows it would not
have dismissed.
5. [如适用 If applicable] The unfairness goes to the substance of the
dismissal, namely [说明实质问题]. The Tribunal cannot sensibly reconstruct
what would have happened: King v Eaton Ltd (No 2) [1998] IRLR 686.
6. If the Tribunal makes any Polkey reduction and also considers contributory
fault, the Claimant asks the Tribunal to consider the overall effect so that
the same matters are not reflected twice: Rao v Civil Aviation Authority
[1994] ICR 495.
7. The Claimant asks the Tribunal to make no Polkey reduction or, in the
alternative, a reduction of no more than [百分比]% for the reasons above.
[签名 Signature]
[姓名 Name]
[日期 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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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示意案例(虚构,仅供说明)
案例一:裁员没有协商——只赔 4 周
陈先生所在的外卖平台仓库关闭一个班组,他未经任何协商即被裁员。ET 认定程序不公,但相信整个班组确已撤销、也没有替代岗位,认为公平协商大约需要 4 周,结果仍是被裁。因此补偿裁定只赔 4 周工资损失(外加法定权利损失)。他已拿到的法定裁员金与基本裁定相互抵扣(s.122(4))。
案例二:监控录像拍到盗窃——Polkey 100%
王先生被监控拍到从收银机拿钱,雇主当天解雇,没有听证。ET 认定程序不公平,但认为证据压倒性、他本人也在庭上承认,公平程序下必然被解雇,Polkey 100%,补偿裁定为零;基本裁定也因解雇前行为按 s.122(2) 大幅扣减。赢了”不公平”,却几乎拿不到钱——这类案件起诉前应慎重评估成本。
案例三:雇主说”反正会解雇”,却拿不出证据
张女士因病假被解雇,雇主既没有取得职业健康报告,也没考虑调整工作。庭上雇主主张”就算拿了报告也会解雇”,但主管在盘问中承认”没想过如果报告说三个月可以复工会怎样”。张女士提交了自己医生关于三个月内可复工的信。ET 认为雇主的推测缺乏依据,不作 Polkey 折减。
案例四:项目本来就要结束——赔到合同期满
刘先生受雇于一个政府资助项目,资金明确在 8 个月后结束。他被不公平解雇后,ET 认定即使没有这次解雇,雇佣也会在资金结束时终止,补偿只计算到那时(期间型认定),之后的损失不予赔偿。
八、华人社区实务提醒
- 别只盯着”赢”:先问清楚:如果雇主当初走了正当程序,你还会被解雇吗?诚实回答这个问题,才能合理估计赔偿、决定是否接受 ACAS 调解或和解。
- 和解谈判时把 Polkey 算进去:雇主报价往往已隐含 Polkey 风险;你的还价也应基于”合理的 Polkey 区间”。见《结束雇佣与和解协议指南》。
- 程序缺陷要写具体:写清”没给我看证据””没让我带陪同人””没给上诉机会”,并说明如果给了,你会怎么应对——这是减少 Polkey 折减的关键。
- 保存对你有利的记录:良好绩效记录、同事的类似违纪只受警告的例子、医生意见——Polkey 评估看的就是这些。
- 注意时限:EDT 在 2026-10-01 或之后的,申索时限为 6 个月减 1 天,此前为 3 个月减 1 天,且须先经 ACAS 早期调解。见《英国不公平解雇完整指南》。
- 语言障碍:ET 可申请免费口译;陈词与证人陈述的中英翻译可联系圆景基金会。
圆景基金会服务
圆景基金会为在英华人提供劳动纠纷方面的信息性协助:
- 赔偿初评——梳理基本裁定、补偿裁定与可能的 Polkey / 共同过错风险
- 证据清单——披露请求、SAR、同类处理先例的整理
- 书面陈词协助——Polkey 回应陈词与赔偿明细(schedule of loss)的双语梳理
- 和解与调解准备——评估 ACAS 调解或和解报价是否合理
- 转介——就业律师、ELAAS、Citizens Advice、工会法律服务
联络方式:
- 邮箱:[email protected]
- 地址:5th Floor, 167-169 Great Portland Street, London, W1W 5PF
- 慈善登记号:1209727
- 网站:circle-vision.org/contact-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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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国职场权益与劳动维权全图》——从工资、病假到解雇与劳动法庭的总览
- 《英国职场纪律处分与申诉指南》——ACAS 守则与公平程序(25% 调整的来源)
- 《英国结束雇佣完整指南》——裁员、通知期、和解协议
- 《向雇主提出个人数据查阅请求(SAR)》——获取纪律 / 裁员相关记录
- 《上诉到就业上诉法庭(EAT)》——对 Polkey 认定说理不足的上诉途径
版本与说明:
- 法域:英格兰、威尔士与苏格兰(ERA 1996 与劳动法庭程序在三地相同,苏格兰判例如 King v Eaton (No 2) 同样被英格兰法院援引);北爱尔兰适用 Employment Rights (Northern Ireland) Order 1996,另行核对。
- 数据版本:补偿上限 £123,543、周薪上限 £751(SI 2026/310,2026-04-06 起);EDT 在 2027-01-01 或之后的取消补偿上限、资格期改为 6 个月(ERA 2025 s.25,SI 2026/559);ACAS 调整在共同过错之前适用(ERA 1996 s.124A);Gover、Thornett、Lambe、Strand Transport 据 National Archives Find Case Law 判决原文核对。计算示例为示意,实际赔偿以 ET 判决为准;限额每年 4 月调整,请以 gov.uk 与 legislation.gov.uk 最新为准。
- 本文最后核对日期: · 发布:圆景基金会(Circle Vision Foundation,England & Wales 慈善登记号 1209727)· 勘误请邮件 [email protected],我们将在 14 天内核实并修订。
常见问题(FAQ)
Q1. 什么是 Polkey 折减?
Polkey 折减是劳动法庭在认定解雇不公平之后,计算补偿裁定时作出的扣减:如果雇主当初遵循了公平程序,雇员仍有可能(或必然)被解雇,赔偿就按这一机会的百分比,或按雇员本会被解雇的时间点予以减少。它源于上议院 Polkey v A E Dayton Services Ltd [1987] UKHL 8,法定依据是 ERA 1996 第 123(1) 条”公正合理”原则。
Q2. Polkey 折减会影响基本裁定吗?
不会。Polkey 只适用于补偿裁定。基本裁定按年龄、工龄和周薪(2026 年 4 月 6 日起上限 £751)计算,只能依法定理由扣减,例如雇员解雇前的行为(第 122(2) 条)、无理拒绝复职提议,或已领取的裁员金。
Q3. Polkey 折减最多能扣多少?
最多可达 100%,即补偿裁定为零——通常出现在证据压倒性、公平程序也必然导致解雇的情形。更常见的是按百分比扣减(如 25%、50%),或只赔到公平程序本应结束、或雇佣本会结束的时间点(如数周协商期、项目结束日)。
Q4. 谁要证明”本来也会被解雇”?
主张折减的一方——通常是雇主——需要提出可信证据。法庭会综合全部证据作出预测,不能仅因为需要推测就拒绝评估(Scope v Thornett [2006] EWCA Civ 1600)。但如果雇主证据不可信,或其假设与自己的证词矛盾,法庭可以拒绝折减(Strand Transport v Whitworth [2009] EWCA Civ 858)。
Q5. Polkey 折减和共同过错有什么区别?
Polkey 问”如果雇主公平行事本来会怎样”,不要求雇员有过错,裁员或病假案也可适用;共同过错问”雇员自己是否有应受责备的行为导致了解雇”(第 123(6) 条),也可减少基本裁定。两者可以同时适用,但法庭应避免对同一事实重复扣减(Rao v Civil Aviation Authority [1994] ICR 495)。
Q6. Polkey、ACAS 上调和共同过错按什么顺序计算?
实务顺序是:先计算实际损失并扣除雇主已付款项,然后作 Polkey 折减,接着适用 ACAS 守则上调或下调(最多 25%),再扣减共同过错,最后适用法定上限。ERA 1996 第 124A 条明确规定 ACAS 调整须在共同过错扣减之前进行。顺序不同,最终金额会不同。
Q7. 作为雇员,怎样减少 Polkey 折减?
具体说明:如果当时给了你申辩机会,你会提出什么解释和证据;提供该雇主以往对类似情况只给警告等先例;要求披露会议记录和内部邮件;盘问雇主证人如果公平行事会如何决定;如不公涉及解雇的实质,主张无法可靠推测(King v Eaton (No 2))。本文第六节附有书面陈词模板。
Q8. 2027 年取消赔偿上限后,Polkey 还重要吗?
更重要。依 Employment Rights Act 2025 与 SI 2026/559,生效解雇日期(EDT)在 2027 年 1 月 1 日或之后的,补偿裁定上限(目前为 £123,543 或 52 周税前工资取低者)将被取消。赔偿潜在金额越高,Polkey 百分比每一点对应的金额就越大,雇主也更有动力主张折减。
